旅游景区的单位性质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事业单位 :一些由政府部门设立,承担特定公共服务职能,具有公益性质的景区属于此类。例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这类景区往往有较强的公共资源属性,管理运营资金部分依赖财政拨款,主要职责除了景区日常管理、资源保护,还需为公众提供游览服务,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
国有企业 :部分景区由国有企业负责运营管理,这类企业由政府授权或出资设立。例如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黄山景区进行经营管理。国有企业运营的景区,在注重景区资源保护与旅游服务基础上,也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追求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民营企业 :随着旅游市场开放,不少民营企业通过租赁、买断等方式获得景区经营权进行开发与运营。例如一些主题公园,像方特欢乐世界系列主题公园,由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这类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民营企业以盈利为主要目的,通过市场化运作,依据市场需求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提升服务质量,以吸引游客,获取经济回报。
混合所有制企业 :由不同性质资本(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等)共同参与景区运营管理。例如某些景区在改制过程中,引入国有资本进行资源整合与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吸引民营资本参与项目开发与市场营销,发挥不同资本优势,实现景区多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