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你想问的是江苏省的黄溪景区。根据《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在黄溪景区可能涉及的罚款情况如下:
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景区内乱扔垃圾 :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个人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或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等物品的设施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景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等未经景区管理机构审核的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景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景区管理机构审核 :由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核心景区内建设与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物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景区内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