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商业经营要求
一、资质与证照
- 齐全性:所有在景区内开展商业经营活动的商家,必须依法取得齐全且有效的各类经营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涉及食品销售)、卫生许可证(如餐饮、住宿等业态)、特种行业许可证(针对特定经营项目)等,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 公示:各类证照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以便游客、景区管理方及相关监管部门随时查验,公示内容应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涂改或故意隐匿。
二、经营场所
- 场地规划:严格按照景区统一的商业布局规划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地的用途、位置或扩大经营面积。如需调整,必须提前向景区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 装修风格:经营场所的装修风格应与景区整体文化氛围、建筑风格相协调统一,采用环保、安全的装修材料,不得使用对景区环境和游客安全造成危害的材料。装修方案需提前报景区管理部门审核备案,装修过程中接受景区的监督检查。
- 卫生环境: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堆放,确保周边环境无异味、无杂物,为游客提供舒适、整洁的消费环境。
三、商品与服务
- 商品质量:所售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食品类商品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 服务规范: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热情、礼貌、耐心地接待游客,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与游客发生争吵、冲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游客的合理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 特色与文化内涵:鼓励商家提供具有景区特色、地域文化内涵的商品和服务,如当地传统手工艺品、民俗文化体验活动等,丰富景区商业业态,提升景区文化吸引力。
四、价格管理
- 明码标价:所有商品和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应真实、明确、醒目,包括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 价格合理:商品和服务价格应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哄抬物价、欺诈宰客。景区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商家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价格过高或不合理的情况,有权要求商家进行整改。
五、安全管理
- 消防安全:经营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禁在经营场所内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等行为。
- 设施设备安全:对于涉及游客人身安全的经营设施设备,如游乐设施、缆车、观光车等,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和设备带“病”运行。
- 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食物中毒、游客突发疾病等,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六、营业时间与广告宣传
- 营业时间:严格遵守景区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迟营业。如需调整营业时间,应提前向景区管理部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 广告宣传:广告宣传内容应真实、合法、健康,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信息。广告形式和位置应符合景区统一规划和管理要求,不得随意张贴、悬挂、摆放违规广告,不得影响景区景观和游客游览秩序。
七、环保要求
- 节能减排:积极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环保产品,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鼓励采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 垃圾分类处理:严格执行景区垃圾分类制度,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分别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混入景区水体或随意丢弃在景区道路、山林等区域。
- 资源保护:在经营活动中,要注意保护景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得破坏景区的植被、水体、地貌等自然景观,不得捕杀、贩卖野生动物。
八、遵守景区规章制度
- 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景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景区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景区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如环境卫生整治、安全检查、旅游秩序维护等。
- 信息报送:及时向景区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相关信息,包括经营数据、商品价格变动、人员变动等,以便景区管理部门掌握景区商业经营动态,进行科学管理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