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景点可能违反的法律主要有以下这些:
行政法相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毁损非生物自然景物、文物古迹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毁损活动,限期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福建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在水利风景区内修建坟墓和其他破坏自然景观、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毁林开垦、采矿、采石、挖沙、取土以及放牧,破坏和蚕食水域(水体)和土地,损害水利风景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刑法相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比如多次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因其行为造成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严重损坏、造成名胜古迹大面积损毁、造成恶劣影响、出于卑鄙动机损毁、抗拒他人制止等情形,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