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和“景点”是两个相关但又有区别的概念,以下是对它们的详细解释:
风景
- 定义:风景是以自然物为主体所形成的能引起美感的审美对象,是一定地域内由山水、花草、树木、建筑物以及某些自然现象(如雨、雪)形成的可供人观赏的景象。
- 感受途径:一方面通过人体的眼、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去感受,其中视觉最为重要,可感受形状、色彩等,同时也需要其他器官配合才能获得全面感受;另一方面,人能思考、联想,当人身临其境时,审美的客体和主体会产生互动,不同的人对风景的感受因年龄、职业、性别、文化水平、社会经历、兴趣爱好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 分类
- 自然风景:是由自然元素构成的风景,如山水、湖泊、森林、草原、河流、海洋、沙漠、冰川等。这些自然景观在不同的季节和时段会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如春天的百花盛开、夏天的绿树成荫、秋天的枫叶红遍、冬天的银装素裹。自然风景桂林漓江
- 人文风景: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的景观,如古老的城堡、宫殿、教堂、寺庙、园林、桥梁、民居等建筑,以及与人类活动相关的历史遗迹、民俗风情、传统节日等。人文风景北京故宫
景点
- 定义:景点也叫旅游景点,是指在旅游景区中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的特定地点或景观,是景区中最具代表性和吸引力的地方,能够满足游客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旅游需求,具备相应的旅游设施并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
- 特点
- 专用性:是指定用来供游人参观、游览或开展某类休闲活动的场所,这种专用性的指定要么是出于商业性决策,要么是出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公益性政策。
- 长久性:必须有其长期固定的场址,并利用这一场址发挥其固有职能。
- 可控性:必须有人行使管理,能够对游人的出入行使有效控制。
- 分类
- 文化古迹类:主要指古代时期就已经存在,至今仍然保存的典型遗迹,以具有一定文化价值或历史价值的文物古迹为主,如北京故宫、长城、天坛、颐和园等。景点文化古迹类北京故宫
- 风景名胜类:指具有独特的风光、景物以及古迹,同时也包括独特的人文习俗的景区,如北岳恒山、桐柏山、云台山等。景点风景名胜类北岳恒山
- 自然风光类:以当地独特、优美的自然环境为主,经过当地旅游部门精心开发而成的景区,如桂林、九寨、漓江、张家界等。景点自然风光类桂林漓江
- 红色旅游类:把红色人文景观和绿色自然景观结合起来,把革命传统教育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主题旅游形式,如天安门广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卢沟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