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景区罚款多少

2025-02-20 00:56:38  阅读 6 次 评论 0 条

安徽景区罚款数额因具体违法行为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罚款情况:

  • 游客违规行为罚款
    • 擅入未开放区域:依据《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活动等,由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损坏树木花草等: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 损害古树名木:依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刻划、钉钉、攀树、折枝、悬挂物品或者以古树名木为支撑物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剥损树皮、掘根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旅游经营相关违规罚款
    •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旅行社未按规定安排领队或导游等:根据《旅游法》第九十六条,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等行为,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拉客:依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地址:http://www.lk-donglai.cn/post/47451.html
免责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admin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