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你想问的是陕西安康石泉县的景点事件,以下是一些石泉景点事件及其始末:
- 游客竹筏摔伤赔偿纠纷事件:张某夫妇自驾去石泉县一景区游玩,张某在乘坐景区竹筏下船时不慎摔倒致髌骨骨折。景区负责人汪某送张某到西安市红会医院手术,手术费暂由张某垫付。术后张某要求景区赔偿4万余元,双方协商未果。石泉县旅游纠纷调委会和西安市临潼区秦陵、斜口司法所介入调解,认为景区未保障游客安全应担责,张某自身也未尽注意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景区赔偿张某2万元。
- 水上飞人项目游客落水纠纷事件:“五一”期间,石泉后柳水乡景区一名外地游客玩水上飞人项目时不慎落水,与项目经营主体发生纠纷。后柳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急救医生检查落水者无大碍后,将双方引导至调解室调解。最终项目经营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游客表示谅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 民俗博物馆文物被盗事件:2020年5月25日凌晨,石泉县后柳镇老街民俗博物馆门锁被撬,馆内10尊石狮子及一块古砖被盗。博物馆5天后才发现报警。石泉县公安局民警经查看大量监控,确定两名作案男子系西咸新区居民,最终将嫌疑人张某涛和张某抓获。两人交代因觉得博物馆看管不严,且盗窃石狮子比开拉土车挣钱才实施盗窃,被盗文物追回后返还给博物馆。
- 儿童景区摔伤纠纷事件:2018年“五一”小长假,5岁多的山山同父母在石泉县某旅游公司经营的中坝大峡谷景区游玩,在西门口景观鼓楼登楼游玩下楼梯时摔伤,诊断为左肱骨踝上粉碎性骨折伸直型。旅游公司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风景名胜区责任保险”。山山父母与旅游公司及保险公司因赔偿协商无果诉至法庭。主审法官查勘现场后认为,景区提示牌设置不合理、设施有隐患应担主要责任,山山父母未尽监护义务也有责任,最终调解由旅游公司和保险公司按70%承担山山损失,共赔偿28000元。
- 游客马路中间拍照被撞事件:2022年初夏,外地游客邹某某在石泉县滨江大道马路中间拉丝巾漫步拍视频,被赵某驾车撞倒受轻伤。当地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赵某负主要责任,邹某某负次要责任。交警提醒游客不要在马路中间拍照,以免危及生命和造成交通事故。
- 鱼庄欺打游客事件:2017年6月10日,邓某等9名西安游客在石泉县城关镇太阳村的蜀都鲜鱼庄就餐时,因怀疑餐馆换鱼与店家发生争执,店主曹某、胡某等5人对游客进行殴打,致两部手机损坏,两名游客轻微伤。村组干部周某不仅未劝阻,还指使他人放掉游客车辆轮胎气。石泉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调查后,对曹某、胡某、周某等8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至20日、罚款500元至1500元不等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