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门票做账分企业作为售票方和企业作为购票方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企业作为售票方
企业经营景区,出售门票取得收入时 : 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若企业在景区门票收入之外还有其他主要经营业务,门票收入也可计入 “其他业务收入” 科目。例如景区主要业务是旅游服务,但也有部分门票收入来自于出租场地附带的参观门票等,就可以计入 “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作为购票方
用于员工福利
购买门票时: 借:管理费用 —— 福利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支付门票费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员工出差过程中发生
借:营业费用 —— 差旅费 贷:银行存款等
如果企业设置了更详细的科目,比如根据出差人员的部门进一步细分,销售人员出差的门票费用可计入 “销售费用 —— 差旅费”,管理人员出差的门票费用可计入 “管理费用 —— 差旅费” 等。
用于招待客户
借:管理费用 —— 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作为活动奖品奖励员工
购买门票时: 借:管理费用 —— 福利费等(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 —— 非货币性福利
发放门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 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