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通常属于旅游企业。
旅游企业是从事旅游经济活动的独立单位,是为旅游者提供吃、住、行、游、购及娱乐等消费并取得相应收入的服务行业。按照从事旅游产品经营的产业链划分,旅游景点属于直接旅游企业,即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游览服务,满足其旅游需求的企业。
不过,旅游景点的企业性质也会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可能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例如,厦门胡里山炮台文化旅游开发公司具有国资背景,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而陕西汉江之源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是由国豪集团下属企业与宁强县人民政府合作成立的旅游开发企业,属于民营企业。